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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業署公文轉知:有關漁業署針對印尼仲介合法招募及輸出遠洋漁船船員之資格認定

有關自115年3月1日起,漁業署將以取得印尼移工保護部(KP2MI)核發之輸出移工仲介許可(P3MI),作為印尼仲介合法招募及輸出遠洋漁船船員之資格認定,詳細內容請參閱公文。
※已取得
P3MI之印尼仲介名單,可至印尼移工保護部(KP2MI)官網(如附件圖示)查詢https://siskop2mi.bp2mi.go.id//profil/lembaga/list_lembaga/p3mi
※新增漁業署提供印尼移工保護部截至115年2月1日,已取得P3MI且現有辦理船員招募之印尼仲介名單。(詳見下方名單)